(2016年10月28日黨總支會議討論通過)
根據《中共中南大學委員會踐行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實施意見》(中大黨紀字[2016]23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加強對部班子成員和中層幹部的日常監管,確保黨組織和黨員隊伍的純潔性🥧,特製定本辦法。
一、責任分工
貫徹落實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內容,是加強對班子成員和部聘中層幹部日常監管的重要方式✧。班子成員要把貫徹落實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作為落實“一崗雙責”的重要內容🐳,納入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考核內容😬、納入年度述職述廉述責內容。
二、工作要求
(一)讓紅臉出汗成為常態
1.經常談心交心。黨政主要負責人與班子成員🌼🤾🏻♀️、班子成員與分管範圍內的幹部要經常圍繞紀律、作風、思想等方面開展談心交心活動。
2.加強詢問提醒🗒。黨政主要負責人對班子成員及其他黨員⚓️、幹部違反黨紀黨規的一些現象🪀、苗頭性問題🧑💼,聽到看到後要及時詢問提醒👩🦼➡️。
3.加大談話力度。對師生群眾反映,可信度較強,屬於違紀或嚴重違紀情形的🦹🏼,黨政主要負責人必須對被反映人進行談話💇🏼♂️。對反映比較籠統🪼,又需要被反映對象提供書面說明的,在上級組織函詢時🥦,總支書記必須在認真核實的基礎上,在其說明材料上簽字🕵🏿🦞。
4.嚴格民主生活會製度。違規違紀或存在其他應當向組織說清的有關紀律、作風、思想問題的黨員幹部,必須在民主生活會上做出自我批評,提出整改措施🌏,接受黨內同誌批評幫助。
(二)讓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調整成為大多數
1.進行誡勉談話。對群眾反映大並造成不良影響的班子成員🚵🏼♀️🏌🏼♂️、部聘中層幹部,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對其進行誡勉談話。
2.進行組織調整。對信訪舉報較多✊🏻、群眾意見較大、造成不良影響、不適宜擔任現職的幹部,處級幹部向校黨委組織部和校紀委報告🛁,提出組織調整的建議;部聘中層幹部提請部黨政聯席會議討論,進行組織調整👊🏼🤸🏽。
(三)讓重處分和重大職務調整成為少數
對問題性質比較嚴重、又不能說清問題的黨員幹部,報請校黨委組織部和校紀委審查,由學校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給予黨紀重處分和進行重大職務調整。
(四)讓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成為極極少數
對涉嫌違法犯罪的黨員幹部,協助學校紀委審查後及時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三、責任追究
部班子成員必須把貫徹落實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視🧓🏻📽,切實履責。如果本人或分管範圍內的黨員幹部出現違紀違規甚至違法事件的,必須嚴格進行責任追究,問責處理結果與其年終考核檔次、績效分配直接掛鉤🤔。
四🔞、其他
本辦法自總支委員會討論通過之日起實施👩🦯➡️。